学位证书与母校脱钩 独立学院面临“独立”之痛 (3)
简介:独立学院(本科),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三本”,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合作创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属于公益性事业。
官方推动“洗牌”
教育部部长周济在此前在京召开的全国独立学院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规范管理不是不发展,而是在切实维护各方利益。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办法》的要求,全面落实对独立学院的各项鼓励和扶持政策,切实保护独立学院及其创办者的合法权益。
“教育部的态度很明确,独立学院今后的主要任务不是增加学院数量和扩大办学规模,而是稳定规模、规范管理和提高质量。《办法》规定独立学院必须自授学士学位,减弱独立学院的‘母校光环’,事实上是在为独立学院营造更良好的发展氛围,打造学位证书真正的‘含金量’”。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常务副院长、党委书记陈光德表示。
“《办法》的出台,可以看做是为根治独立学院乱象而‘量身定做’的,对一些认真办学、踏实做事的独立学院是一种客观上的保护。”北京某独立学院一位老师的观点和陈光德相近。
哈尔滨理工大学远东学院院长石永明认为,独立学院已然站一个新的起跑线上,开始新一轮的马拉松赛跑。“可以看出,独立学院是我国教育体制改革前进中的必然产物,必然经过一个洗牌的过程,这个过程可能很长。如果独立学院忽略办学根本宗旨,还是恶意竞争,那谁都想发展而谁都发展不起来的局面就会长期存在。《办法》出台,无疑可以帮助缩短这个过程。”
对于《办法》,也有人持观望态度。湖北省某独立学院教务处的裴海鹏老师希望《办法》能在实践过程中“独立兑现”。“独立学院就像行驶在我国当代高等教育快车道上的机动车,如果都能按章行驶就不会有堵车和肇事。但现存的问题是,达不到上道标准的、违章停行的、超速超载的,都在这条道上行驶,这就造成了‘快车道不快’的怪现象。”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落实《办法》中应该坚决和果断,加强执法和监督,执法必严,违章必究是必要的前提。”裴海鹏补充。
“办学之初,独立学院的建设经费除学费收入外,主要是企业投资和银行借贷。投资者希望通过扩大招生获取更多学费收入,尽快还清贷款、收回投资,于是,生源就被视为生命线。《办法》出台后,民众对一些‘名声不好’的独立学院肯定更不信任,而为了维持生源,此类学院可能变本加厉地采取鱼目混珠、虚假广告等方式违规招生,这样,没准形成恶性循环,这可不是有关部门的初衷。”一位独立学院的老师也表达了自己的担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