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说明记者(左一)在体验“信息记录员”时,被执法人员驱逐。
东北网4月3日讯3月30日上午8时40分,记者一行二人来到哈尔滨市南岗区汉祥街“牵手大学生兼职公司”。见记者应聘,女工作人员热情地介绍,“信息记录员与发卡员相比,工作和收入都十分稳定,公司在不同区域都有办公室,信息员可以选择离家或学校近的地点,接待给孩子找家教的家长,然后把家长的需求、联系电话等内容做记录,每天固定工资120元,若当天超过5条有效信息,从第6条起每条另提成10元钱,提成日结,还报销通勤费、电话费和午餐费。”
见记者同意,工作人员拿出“大学生勤工俭学协议书”让记者签字,协议书中写道:甲方(牵手公司)无论是试用期还是聘用期间工资均日结,乙方(应聘学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甲方信息卖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经查出扣除当日工资,并且所缴纳的各项费用不予退回,立即开除并通报学校,问题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甲方收取乙方信誉保证金100元,资料费30元,工作证20元,共150元,在乙方不违反上一条的情况下试用期通过后返还,没有通过累计到10条信息时,20元工作证不返。见记者面露担忧,工作人员安慰记者,这个太容易完成了,今天又是周末,找家教的家长肯定不少,你坐在办公室里就能挣钱,还担心啥?记者称没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可对方执意让记者签字交抵押金,称身份证下次来时可以补上。随后,对方指派记者到道里区新一百门前,称有“业务主管”在那里给信息员分配工作,“业务主管”会安排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