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06年经营广告的网站经营收入仅为150万元。2006年中国网络广告(不含搜索引擎)收入占全部广告收入的比例达到3.17%,而陕西省2006年经营广告的网站经营收入占全省广告经营额的比例仅为0.05%,不但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更是远远低于国际平均的5%左右的水平。说明陕西省的网络广告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
一、品牌广告量低,亟须营造品牌氛围促进广告结构优化
陕西省品牌广告量小,传播率低。截至2006年底,陕西省累计注册商标32249件,其中陕西省著名商标351件,中国驰名商标15件,在西部省份名列第三,但与东南沿海发达省份相比,差距还很大。在全国的商标总量中,陕西省的商标数量仅占到1.09%;中国驰名商标在数量上也仅占全国的1%左右,虽然名列西北第一、西部第三,但仅山东省青岛市就有16件中国驰名商标,比陕西省还多1件;截至2006年底,陕西省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包括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以及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内共达102.98万个,平均31.93个市场主体才有1件注册商标,远远低于全国13.6个市场主体有1件注册商标的发展水平;目前陕西省企业创新意识、开拓意识不强,尤其是在创建品牌上,相当一部分企业存在着品牌意识淡薄,营销观念落后,广告投入不足等问题,大多数企业不是围绕商标品牌核心策划广告,还处在推销式广告的初级阶段。本地品牌产品规模小,市场占有率低,而相对外地品牌广告量很高,几乎占到90%。
广告是企业开拓市场,参与国内国际经济竞争的有力武器。对消费者而言,市场上没有绝对的品牌,只有被认识的品牌才是真正的品牌。广告能迅速提高品牌知名度,提升品牌形象,增加消费者对品牌信任感,不但能帮助企业打开销售渠道,而且还能创造附加值,满足消费者心理需求并给企业更高的溢价空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把促进广告业又好又快发展,作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坚持广告业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方针,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的评价标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企业广告和商标的资源整合,采取有力措施提升注册商标总量。启动“一所一标”活动,即全省每个工商所争取每年至少扶持一个农副产品申请注册商标,重点扶持一个涉农加工企业和涉农经营单位申请注册商标,在引导、帮助其注册的基础上,每年确定一个重点商标予以扶持,加大支持和保护力度,用品牌策划的广告手段将陕西农村特色经济推向市场。着力打造“品牌陕西”平台,重点培育有驰名、著名商标的大型企业设立广告公司,提高其国际广告市场竞争力,做大做强企业品牌,给广告市场开辟新的空间,进而增大广告投放总量,使陕西省广告业结构发生明显变化,努力促进广告业真正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