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陕西高校排行第八名――长安大学
录取规则
1 、相关科目要求:所有科类(含艺术、体育、外语类)高考成绩单科成绩不得低于 50 分,其中艺术类数学不低于 40 分。
2 、加试要求:( 1 )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两专业的考生要求具
有一定美术基础,
入学后进行美术复试。
( 2 )英语、日语专业口试按各省级招办要求进行。
( 3 )社会体育专业专业课考试按当地省级招办规定执行。
3 、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级差要求:无
4 、加分考生处理办法:按加分以后的成绩排队。
5 、学校志愿投档级差:无
6 、进档考生专业分配办法:以考生高考成绩按所报专业并结合考生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到低分配专业。非一志愿考生进档后在未满额专业中按成绩进行分配。
7 、艺术类考生调档要求:( 1 )艺术设计:专业课成绩× 60%+ 文化课成绩× 40%= 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课成绩× 50%+ 文化课成绩× 50%= 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8 、调档分数线及调档比例:以各省重点批次划线为准,调档比例不超过 1 : 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