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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陕西高校排行前十名及录取规则

2007-07-02 10:12:46 来源:新浪教育 作者: 文字大小:【】【】【

  07年陕西高校排行第九名――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录取规则

  (一)调阅档案比例:在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报考志愿的顺序依次调阅档案,其总数按招生计划数的110%控制。第一志愿提档数未满额时,可以本校第一

志愿提档最低分为基准,上浮50
分调阅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

  (二)拟录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其专业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但相关科目成绩未达到要求的,调整到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调配,按退档处理。

  (三)对符合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加分或降分进档考生,按本条第(二)项的规定执行。

  (四)初录为我校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的考生,入学后须加试徒手画(素描),加试成绩达不到初录专业要求的考生调整到其它专业学习。

  (五)艺术类专业中艺术设计、工业设计、雕塑、摄影专业考生的录取,按照文化课占60%、专业课占40%比例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上述4个专业对外语、语文单科成绩均有一定的要求。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可以破格录取。

  (六)社会体育专业考生的录取,在文化课和专业课同时达到同批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各地招生办公室确定的调阅档案原则择优录取,且对外语、语文单科均有一定要求。社会体育专业在陕西省仅限于招理工类考生。

  (七)我校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录取新生。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内容外,我校建筑学、城市规划、土木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给水排水工程、艺术类专业不招收色觉异常(色盲、色弱)考生。

  (八)对已录取的新生,在进校三个月之内将进行严格复查,凡发现高考舞弊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学籍)。对触犯刑律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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